慈惠愛心基金會提供急難救助款項
申請條件
一、領有低收入證明(鄉公所開立)
二、全戶戶籍謄本
三、申請原因
將以上資料交至學務處,由學務處代送資料至慈善基金審查
財團法人慈惠愛心基金會 電話 03-823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