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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總務處 | 2013-05-07 | 點閱數: 1520

◎申請資格:
(一)凡在國內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就讀之本會會員子女,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在校學業成績平均在 80 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二)每一學程以受獎乙次為限。學程區分為三學程:第一學程:公私立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第二學程:公私立大學及專科學校(二專及五專四、五年級)。第三學程:研究所(含碩士、博士)。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 102 年 5 月 31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以掛號交寄,會址: 97043 花蓮市中正路 210 號,花蓮縣教育會,註明「申請獎學金」。
◎申請地點:花蓮縣教育會( 97043 花蓮市中正路 210 號/中正國民小學)
◎申請手續:請將以下申請資料於申請期限前逕寄花蓮縣教育會收。
(一)填具本會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申請書,經所屬鄉鎮市教育會理事長查核後簽章。
(二)會員子女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成績證明書乙份(成績需註明百分位)。
(三)會員子女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影印本乙份。
(四)會員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會員子女學生本人身分證影印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