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105 年 4 月 18 日府人福字第 1050069070 號 函示:公務人員係國家推動政策之重要人力資源,爰請各機關( 學校)重視所屬公務人員身心健康問題,提點公務人員應重 視自主健康管理,並儘可能運用資源,協助所屬同仁健康 維護;對於罹疾病者,宜積極督促其就醫接受治療。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5 年 4 月 11 日部退四字第 1054090940 號書函辦 理(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