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壹、甄選結果:
一、代理教師(代理實缺:聘期自 105 年 8 月 26 日起至 106 年 7 月 1 日止):
(一)普通科
正取:
蔡鴻曜(實缺)
陳香茹(實缺)
貳、正取者,請於 105年 8月 22 日上午 9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份證、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及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