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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姚正台 - 學務處 | 2013-06-25 | 點閱數: 1104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社會教育科

說明:

1.本案 102 年 6 月 21 日府教社字第 1020113566 號函諒達。

2.旨揭說帖為花蓮縣政府教育處針對推動交通安全教育之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之意涵及具體作為所撰擬給家長的一封信,

   請各校協助黏貼於學生家庭聯絡簿上,廣為宣達各家長了解,並協助加以宣導。

*3.本校已於今日(6 月 25 日)將花蓮縣交通安全教育說帖發至各班,請各班導師依說明 2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