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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潘純慧 - 人事室 | 2018-01-12 | 點閱數: 892
  1. 依據縣府107111府教終字第1070007406號函。

  2. 對象: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

  3. 107227(星期二)前將具體事蹟表(word檔)、佐證資料(pdf)及照片(jpg)傳至enchi0809@gmail.com,並送紙本資料各一式6份至縣府教育處。

  4. 詳附要點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