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縣府107年1月11日府教終字第1070007406號函。
對象: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
107年2月27日(星期二)前將具體事蹟表(word檔)、佐證資料(pdf檔)及照片(jpg檔)傳至enchi0809@gmail.com,並送紙本資料各一式6份至縣府教育處。
詳附要點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