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小學生放學路隊辦法
一、目的:
(一)培養學生守秩序、重紀律的良好習慣。
(二)輔導學生上學、放學能自動排隊,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學童生命安全。
(三)對家長及學生宣導排隊守秩序的觀念及禮節。
二、實施要點:
(一)本校學生放學路隊以南、北門進出為原則,並遵守明義國小門禁安全管理及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宣導規範(附件 1、 2)。
(二)以學生放學所出校門為編排標準,且以常走之校門為主。
(三)放學動線:因本校學童人數較多,採區分年級別、時段等分流放學方式,請家長於規定時段
接送,以利分流家長接送車流,避免同一時段大量車流湧入造成壅塞。
(四)各班路隊需進行普查及編排,且繕造路隊名冊(附件 3),一份自存,另一份送至生教組備查。
三、放學實施時間:
(一)依據教育部 107年10月31日臺教學(五)字第1070194325號函辦理: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太
早到校,放學不要逗留校園,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
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各年級放學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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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級 |
三、四年級 |
五、六年級 |
星期一 |
12:40 |
16:00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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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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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
12:40 |
12:40 |
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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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
16:00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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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
15:00 |
(二)若有參加校內免費縣課輔、課後照顧班、學校社團者,請依照課程結束時間,請家長準時到校
接回學生。
四、放學實施方式:
(一)請任課老師務必準時讓學生整理書包,按照總導護老師的口令進行放學,若擔任導護老師,
因職務必須提早到值勤地點,可先將班級帶至ㄧ樓平面整隊,指導學生,遵從學校指令放學。
(二)路隊之護送:
1.為提高學生遵守校園安全的守則,請導師及任課老師協助教育宣導。學生每日放學時,能按
放學路隊前進,並由教師帶隊到指定位置放學,要求學生排好或坐好,請主動留意家長接送
情形。有參加校內免費縣課輔、課後照顧班、學校課後社團者,學生自行前往上課教室。
2.參加校內免費縣課輔、課後照顧班、學校課後社團者,放學時段,請任課老師務必親自整隊
帶到北大門穿堂,提醒學生坐好等待家長接送,並留意逾時未歸的學生。
五、注意事項:
(一)各班下樓後在走廊、操場之行進請靠右兩路前進,若遇雨天天候,也請放慢速度,不可奔跑推擠,以避免發生跌倒或衝撞受傷,行經走廊班級請勿停滯整隊,以避免造成擁塞。
(二)各班級請確實遵守放學秩序,以避免單一樓梯擁塞,不得任意插隊、離隊。
(三)在北大門穿堂等待的同學,請遵守規則,坐下等待。
六、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呂秋香 學務主任:姚正台 校長:吳惠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