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學校辦理外國人參與學術交流活動涉有性侵害或性 騷擾事件預防及處理原則」(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5 月 15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80067810 號函 辦理。 二、鑒於我國學校辦理國際學術交流活動日益增加,為預防及 妥善處理是類活動發生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爰教育部提 供旨揭原則參考辦理。請將本原則提交學校性別平等教育 委員會會議報告,並周知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相關辦理單位 (含系、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