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二)花蓮縣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要點。
二、凡通過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智能評量(含團體智力測驗及個別智力測驗),且社會適應評量(含學校初審及教育處複審)審核合格者,並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會綜合研判審核通過後,得向戶籍所在學區學校提出入學申請,實施提早入學。
三、申請資格:申請者須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一)設籍花蓮縣。
(二)年滿五足歲但未滿六足歲之兒童。(民國 103 年 9 月 2 日至 104 年 9 月 1 日出生)
(三)資賦優異且身心發展狀況良好,經家長或監護人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學生學習有益處者。
四、申請方式:
(一)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至本府教育處網站(處務公告)下載本簡章。
(二) 家長或監護人填妥報名表後,親自至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完成報名程序(不接受通訊報名)。
五、報名日期: 109 年 1 月 7 至 109 年 1 月 9 日 上午 9 : 00-11 : 00 、下午 2 : 00-4 : 00
六、報名地點:明義國小校長室林小姐
七、第一階段團體智力測驗日期: 3 月 7 日(六)上午 9 時 30 分至 11 時
八、第一階段團體智力測驗地點:明義國小
九、詳情請洽教育處特教科 8462860#266 或明義國小輔導處 832427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