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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嘉榕 - 教務處 | 2013-02-19 | 點閱數: 1462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將於 102 年 2 月 18 日至 3 月 10 日辦理校內申請受理。

說明:

1.本獎學金限定具備三款低收入戶資格之學生申請辦理,本助學金金額為 1000 元整。

2.若班級學生有申請到本年度低收入戶資格者,敬請繳驗證明正本一份至註冊組備查,以便辦理相關補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