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集會活動辦理及校園防疫措施
教育部通報,本府修正重點如下: |
(一) | 校園集會活動參加人數應有所限制。凡室內超過 50 人以上、室外超過 250 人以上的集會活動建議停辦,以減低社區感染的風險。倘仍須辦理者,由本府專案核定之。 |
(二) | 室內 50 人以下、室外 250 人以下的集會活動,應依據以下 6 項指標「能否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活動空間之通風換氣情況」、「活動參加者之間的距離」、「活動期間參加者為固定位置或不固定位置」、「活動持續時間」及「活動期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先行評估,若經評估活動性質具有較高風險,建議應延期或取消,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 |
(三) | 學校針對 50 人以上大班授課,應立即改善環境或調整授課方式,採分班上課或遠距教學等防疫作為;針對通風不佳課室、室內場所等防疫風險較高之授課或活動,也需優先改善;另校園餐廳應保持環境空氣流通與換氣良好。 |
五、 | 其他防疫作為,請依旨揭應變措施及本府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