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年度畢業生公共服務及才藝傑出獎評選收件日期至
5 月 15 日(五)下午 4:00 止。
1.畢業生、畢業生家長請上網下載表格,填妥申請書【如附件】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及影本,交由畢業班導師初核。 2.初核後向本校教務處提出申請表、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請有意申請之家長於截止時間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教務處,逾時不候。
請家長留意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