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9 年 6 月 10 日府人訓字第 1090108731 號函辦理。
二、各機關(單位)、學校本年度訓練活動多受旨揭疫情影響暫緩辦理。考量目前國內疫情趨穩,相關專業訓練、組織學習、標竿學習、共識營、策(激)勵營及環境教育等訓練活動,請於即日起啟動並加速辦理。
三、另為共同促進消費、達成振興經濟等目的,前開教育訓練可採移地多元方式並結合文康活動,運用公私立機關(構)資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