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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喜賢 - 學務處 | 2014-02-19 | 點閱數: 983
主旨:  有關花蓮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附設溫水游泳池,自本( 103 )年 1 月 20 日起提供身心障礙者及必要陪同者免費入場,敬請轉知民眾踴躍使用,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9 條規定辦理。  
二、  需請使用民眾出示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另證明上需註明必要陪同者始得免費。相關規定請洽該中心聯絡電話:(03)8227083 分機 3182 或(03)8227083 分機 3197 莊惠棽組長、地址:花蓮市順興路 3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