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公告 2014 年中華民國卡巴迪運動協會全國會長盃卡巴迪錦標賽競賽規程
請有興趣的師生報名參加
2014 年中華民國卡巴迪運動協會
全國會長盃卡巴迪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加強我國卡巴迪運動之推廣,並提昇卡巴迪運動競技水準暨選拔優秀選手進軍國際,繼而為國爭光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體育處 中華民國卡巴迪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卡巴迪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新北市體育總會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 103 年 4 月 25 日上午 10 : 00 分起(星期五)
至 4 月 27 日(星期日)下午 5 : 00 止
七、比賽地點:新北市板橋體育館(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 8 號)
八、比賽項目:卡巴迪運動
九、競賽組別:(一) 社會男子組(限 83 公斤以下)
(二) 社會女子組(限 70 公斤以下)
(三) 高中男子組(限 70 公斤以下)
(四) 高中女子組(限 65 公斤以下)
(五) 國中男子組(限 68 公斤以下)
(六) 國中女子組(限 58 公斤以下)
(七) 國小男子組(限 60 公斤以下)
(八) 國小女子組(限 55 公斤以下)
十、參加資格:凡熱愛卡巴迪運動民眾,全國各縣市機關學校、團體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十一、報名方式:請上大專體總或高中體總網站下載報名表並填妥資料採
郵寄至報名地點。
十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03 年 4 月 11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十三、報名地點:中華民國卡巴迪運動協會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5 樓 504 B 室
TEL :(02)8773-1545 承辦人:黃威榮 0989077854
十四、比賽辦法:預賽採循環賽制,決賽採單敗淘汰賽制。
十五、注意事項:
(一) 選手請於比賽規定時間前半小時辦理報到。
(二) 比賽時間如有異動時,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
(三) 比賽進行中,發生爭議時由大會裁判長裁定之。
(四) 過磅時間: 103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 : 00 分起至 9 : 30 分止,假新北市板橋體育館舉行,過磅不到者以棄權論。
(五) 領隊會議: 103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 : 30 分假新北市板橋體育館舉行。
(六) 比賽時請著正式比賽服裝出賽。
十六、比賽規則:採用國際卡巴迪總會規則辦理。
十七、器材設備: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符合國際卡巴迪總會規定。
十八、獎 勵:各組錄取前 4 名頒發獎盃、獎狀, 5-8 名頒發獎狀。
十九、申 訴:
(一) 有關選手資格之抗議,須於該場比賽十分鐘前提出,比賽開始後概不受理。
(二) 比賽發生爭議時,需立即向該比賽主審裁判提出口頭申請,並於該場比賽完畢十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申請及繳交保證金三千元。
(三) 申訴案件若經大會判決成立時保證金全額退還,不成立時則沒收保證金。
二十、費 用:免報名費。
二十一、保 險:參賽選手由大會辦理個人人身意外保險三百萬元。
二十二、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則由大會決定之。
二十三、本競賽規程經本會呈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