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中秋及國慶連假將至學生前往水域活動意願高,務請於放假前配合落實水域安全宣導,避免意外事件發生,並請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能力等概念納入學校行事曆及相關課程計畫,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4 年 9 月 14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040028126 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104 年 6 月至 9 月 14 日止,計有 18 名學生發生溺水死亡事件,其發生場域大多是在溪河流,且多是學生利用假期前往未標示安全水域戲水所致。
三、 請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如各項會議、學生課業輔導或活動、返校日等集會時宣導,並利用學校網站、 LED 電子字幕機、簡訊及電子郵件、家庭聯絡簿等管道,加強宣導。
四、 為了讓學生方便記誦,教育部體育署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請學校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說明宣導(檔案可至「游泳 121 網站」下載,網址: http://www.sports.url.tw/)。
五、 請將水域安全宣導及自救救生、游泳等概念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及課程計畫中,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旨揭概念融入其適宜課程中,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知能。
六、 請學校於連假及一般假期開始前上課日,由班導師於所屬班級加強水域安全宣導,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