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體育署「決定命運的水中自救 4 招」,暑假期間為學生溺水高峰期,請務必加強與落實水域安全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6 年 7 月 17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060022664 號函辦理。
二、 本府 106 年 6 月 3 日府教體字第 1060098378 號函請將「不會游泳也要學會的水中自救」4 招式,融入游泳教學與加強宣導部分,請務必落實。
三、 決定命運的水中自救 4 招說明如下:
(一) 拍打水面:雙手水平舉起向下平拍水面,並大聲呼救,利用動作和聲音引起注意。
(二) 運用漂浮物:運用現場可得的漂浮物,或是脫下身上的衣物從頭後向前拋,讓衣物充滿空氣形成浮具。
(三) 水母漂:深吸一口氣,臉向下埋入水中,手與腳向下自然伸直,並將身體放鬆。
(四) 仰漂:全身放鬆,吸滿氣後頭部慢慢後仰,換氣時用口快吐快吸。